户政业务办事指南
| 办理条件 | 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、就学、居住的人员。 |
|---|---|
| 所需材料 | 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;迁移类另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、就业证明。 |
| 办理流程 |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市局办证大厅提交材料 → 窗口受理 → 审核 → 制证 → 领取。 |
| 办理时限 | 当场办结事项即时办理;需上报审批的,10 个工作日内办结。 |
| 收费标准 | 户口簿工本费免收;身份证换领 20 元,丢失补领 40 元。 |
| 办理地点 |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;市局办证大厅一层。 |
线上申报功能正在升级,暂只提供指南查阅。请携带材料到窗口办理。